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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南‧第十二




野有死麕,白茅包之。有女懷春,吉士誘之。
林有樸樕,野有死鹿,白茅純束,有女如玉。
舒而脫脫兮,無感我帨兮,無使尨也吠。





遲遲未敢下筆的評論。幸而前日於國家圖書館拜讀師大《思辨集》中,
蘇建洲先生所作之論文,上承文幸福老師與余培林老師的論點,下又能詳述自己的意見,
加諸經典佐證和實物考究,成一家之言。





野有死麕這首詩的歧義性之高、談論範圍之廣,不僅是召南第一,
以十五國風而言,也是罕見的篇章。歷來說法有四,
一是惡無禮說,二是淫詩說,三乃拒招隱說,四為情詩說。


所謂惡無禮說,
以詩序為主,鄭玄、朱熹皆承此說。所謂無禮,指男子追求女子不依照一定的禮節,
而透過威脅、引誘乃至武力的手法來完成婚配。如是,則詩主旨就是描述女子
厭惡男子之無禮而表示之嚴厲拒絕。



淫詩說,以歐陽修、朱熹三傳弟子王柏、近人魏子雲先生主張此說,受到宋代疑古風氣影響,
不但懷疑註疏,也懷疑經文。所以否定詩序,認為詩經裡頭許多作品都是淫詩,而以野有死麕最甚,
以鹿群聚性淫為一比興,懷春、如玉喻女之情慾、女之胴體,
加上最後一段三句近白話的呼喊,更是深化了男女幽會時的無限遐想。




拒招隱說,乃清方玉潤提出,是較為少見、且較新穎的說法,
方氏認為是一位高人逸士拒絕出山為官,並婉言謝絕當世求賢之人,
詩人自比為如玉之女,而將求才之人比為吉士。




情詩說,即認為該詩是一首情歌,表現了男女間真摯、熱烈的愛情。
明確將詩當作情歌,是現代才有的認知。




作為詮釋者,一定要有自己的思考方向,需要懷疑,並且提出自己的見解,
拿出證據來。我很贊同師大文幸福老師以至蘇建洲先生的意見,
而我必須要說明的是,何以我贊同。在贊同之前必須也是要經過考慮與懷疑的。






惡無禮說,就詩序而來,而有太過強調文王之德、政治意味濃厚。
我們可以想見毛詩序當時所面對的時代背景,詩序也非與詩經文本同時代的產物,
所以有誤差、或者過度的偏向某方面的誤解,這是在所難免;
但是取其中道,亦有可取之處,那就是對禮節的重視,這點容後再述。




淫詩說,是宋人疑古學風下很容易出現的思考模式,
反對古有的箋釋,甚至質疑經典文本,宋代甚至有人將鄭、衛之風與一干被認定是淫詩的詩作從詩經中刪去,
學術個性可見一斑;而所謂淫詩,真所謂是狀寫男女之事?
孔子將詩經作為教育學生的教本之一,所謂「詩三百,一言以蔽之,思無邪。」
雖有鄭聲淫之說,然則並未將鄭衛之風從詩經中刪去,並且言及詩經必稱三百,
孔子總不會把色情詩保留下來教導學生吧?所以淫字在當時的意義,需要做審定。
原來當時所謂淫,有過度之意,此過度並非從詩的字面去解釋。
須知歌謠必有音樂以協唱,而鄭衛兩地所用的音樂過甚,不合禮樂制度,
固有鄭聲淫之說。所以此淫乃指音樂而非篇什。






拒招隱說,這種說法不論是在文本上或是解釋上都難通其義,
就連提出者方玉潤本人都對這種看法沒有把握,只是詩的多樣詮釋性下的一種看法。






最後一種情詩說,是目前最被接受的看法,
嚴粲:「春者,天地交感萬物孳生之時,聖人順天地萬物之情,
令媒氏以中春會男女,故女之懷昏姻者,謂之懷春。」男女有情而結合,
本來就是再自然也不過的事情,而詩經作為詩歌總集,也反映了當時代的里巷歌謠所表達的心聲。
然而,雖兩情交感純屬自然,昏禮亦需循一定禮法,固詩中內容乃加以說明,
可視為是與惡無禮說融合而有更合理的解釋,反應人們對愛情的嚮往,並且能夠恪守禮儀,不致太過。





順著情詩的說法,加諸以對禮節的遵守,再來解釋句子,便會容易許多。
以下是蘇建洲先生論文的看法,令我深感佩服,遂節取部份以說明之。






先看看死麕、死鹿的意義。死麕、死鹿基本上意思相同,
只是詩經抽換辭面常用的手法。而鹿乃為野外才有的動物,
所以只有在外頭才能得到,故稱野有死麕。就這點來看,至少可以推測所謂吉士身分,
應該是個獵人;因為就詩旨看來,這位「吉士」所作所為仍然未合禮法,
所以他應該是憑自己的求生技能來追求女子。



問題是,要死鹿幹什麼?用白茅包之,又何以如此呢?
那首先得看看白茅的用途。古來白茅用途有二,一是祭祀,二是送禮,
當年管仲要打楚國,用的理由正是楚王「爾貢苞茅不入,王無以縮酒。」
看起來,這裡白茅的用途並非祭祀,那麼就是用來送禮了。





用白茅將死鹿包起來,送給女子,
仔細想想,似乎也不太雅觀,包裝上也不太合適;那麼,如果說並非是將整頭死鹿包起來,
而是僅取其皮呢?這就非常合乎邏輯了,一方面鹿皮擁有美麗的花紋,
二者鹿皮也比較適合用白茅包之,是個相當合適的聘禮。





林有樸樕,就是薪材的意思,
同男女家室相聯繫,以刈薪、錯薪、析薪、束薪等作為婚取之象,
且〈士昏禮〉中論及男子迎親,必有人「執燭前馬」,
因為古代昏禮都在黃昏舉行,男為陽、女為陰,陰陽交會之時乃黃昏之際,
故昏禮有其名。而持薪火裹動物脂肪以照明,除了有其必要之外,
也許藉著燈火照明,可上通於神,求賜福分。




吉士誘之,此處誘字,恐怕是讓例來解為淫詩者所不可缺的因素之一。
但是誘字在當時,有進、到之意,並非是現今常用之「挑誘」、「誘惑」之意。
吉士依循一定的禮法欲追求女子,祇可惜還未達到禮儀的要求,故女子雖有情而無法從其意。





有女如玉,這如玉之說,乃指玉之潔白無瑕,以喻女子品德之清高。
通篇並無描述到女子的長相,只有說明女子對禮節的重視,
此處若解釋成女子的相貌,則突兀也。我們可以說,
以玉來與女子相比,是說其品德之清高,至於相貌之美,只是其次之喻,可有可無。







舒而脫脫兮,無感我帨兮,無使尨也吠。這最後一段的三句最是引人遐想,
乍看下真是令人臉紅心跳,彷彿野外偷情之貌盡在眼前。但就此處立論的要旨來說,並非是如此淺近。
舒與脫脫,皆是慢意,女子說:「慢慢來阿,不要心急。」。吉士有情,想要早日成婚,
人之常情,在所難免;但是女子則認為此事應合於禮儀,故希望男子能夠按照禮節,一步一步來,
不要使她的名節受損。須知結婚在古時是兩個家族的大事,也是遠親近鄰所共襄盛舉之事,怎能不謹慎?
並不像現在兩人看上了眼,喜歡就可以去登記結婚,不喜歡就登記離婚,好像這只是他們倆人之間的私事,
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情況。無感我帨兮,不要撼動了我的佩巾,這配巾不僅是女子性別的象徵,
亦代表是貞潔賢慧的象徵,故已無感我帨一句來象徵不要損害名節。




有人說帨是一種遮髒布,蓋住私處的,遂解釋此句為女子欲拒還迎的心理。
但是戰國之前,不論男女,都穿開檔褲,既然都穿開檔褲,習慣如此,何必要遮髒布來多此一舉?




尨,長毛狗,說是不要讓長毛狗叫啊!
這句就算放在淫詩解釋,也很不合理。如果就上句以帨比喻名節,那麼以尨比喻人言呢?
尨見怪異之事而吠,由蜀犬之吠日,喻世俗之人因異事而怪。試想如果不依照禮節來完成昏禮,
那麼看在其他人眼中,作何感想呢?必定會議論紛紛,認為這段婚姻非正式,進而懷疑女子的名節,
這是有一定合理的顧慮,女子的名節怎能承受眾人的議論?故以尨代眾議,類似以碩鼠象徵貪官的手法。






由此看來,野有死麕一詩,並非真如表象所現,被認為是淫詩,
而是一首始於禮,終於禮的篇章。詩序的題旨,雖然太過,卻仍有一定的參考價值。
也從詩中,可以得知時代的女性,對男女之事雖心嚮往之,
卻懂得尊重禮法,尊重自己的名節,亦重視家族與社會的聯繫,
比較現代,借古諷今,也未嘗不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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